我市孤儿养育标准每月提高100元
作者:杨元琪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孤儿养育标准每月提高100元,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超过18岁的成年在校学生。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这是继2017年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后,我市再次给全市孤儿送上的一分温暖。

标准提高后,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全市798名孤儿(不含汝州)全部将按新标准足额落实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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