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简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程序
作者:记者 杨岸萌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 浏览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及省厅要求,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程序,统一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标准。

据介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4.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营规范的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程序简化之后,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时,仅需填写《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并由申请单位在申请表中明确承诺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即可。

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之前,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不同划分了三个等级。统一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标准后,不再按照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划分不同等级。

职工补贴标准统一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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