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形成《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原则上《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ds.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目录编排体系: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网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平顶山市农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中心机关的信息公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市农机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层面的主要信息。

1市农机中心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领导名单;

2市农机中心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主要职责;

3市农机中心及所属二级单位的规范性文件;

4全市农机化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农机重点工作;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市农机中心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信息,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市农机中心版块查阅。

 2到本机关线下受理点--市农机中心办公室查阅,联系电话:0375-2209100;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平发科技园6号楼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以本单位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机构:市农机中心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1.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平发科技园6号楼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电话:0375-2209100;传真:0375-2209108;邮编:467000;电子邮箱:pdshnjj3895661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209110,0375-2209122,0375-2209100

传真号码:0375-2209108

电子邮箱:pdshnjj3895661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咨询及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平发科技园6号楼

邮政编码:467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三)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平台。通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四)申请答复

1审查。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单位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五)收费事宜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下载链接: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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