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 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一次办成”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6-1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吴学清)6月16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该局已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提升平顶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今后我市经营主体在行政处罚修复信用时可“一次办成”,不再需要多头申请、重复修复了。

诚信是企业闪光的“金字招牌”,当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存在失信信息时,会对包括贷款、招投标等在内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很多企业都非常关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为持续深化行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效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避免一件事多次办。

根据《通知》,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和“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在向被处罚经营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并填写告知书回执单,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被处罚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100%,帮助被处罚经营主体最大限度缩短信用修复时间。

同时,落实信用联合修复机制,实现“信用中国”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信息共享、修复联动,确保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事项“只跑一趟、一次办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举例称,联动前,执法部门针对经营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申请人需向社会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修复申请,修复“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信息;同时,需要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提交修复申请,修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示信息。联动后,申请人仅需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提交一次修复申请,即可在“信用中国”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共同修复,实现经营主体“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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