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区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所以想要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首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维修事项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能动用房屋维修资金;二是保修期满,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三是所涉及维修范围内所有业主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全部归集齐,这样业主才能按照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四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大于拟申请金额,余额小于申请金额时,无法向维修施工单位拨付,且大于首期交存金额的30%,低于首期交存金额30%的按规定业主应及时续交。
问:维修资金用完怎么办?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问:各区物业投诉电话都是什么?
答:新华区:0375-7665229;东区:0375-7665550;湛河区:0375-4976802;新城区:0375-2667029;高新区:0375-397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