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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意见》(平政办【2017】72号)文件,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就市财政局按照《意见》对下步政府采购工作的安排进行了解答。
时间:2017-10-10
嘉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
地点:访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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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高局长,您好!市政府近日就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出台了《意见》,今天想请您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和今后的工作谈一谈。

答: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部分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有的业务素质不高,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重程序、轻结果,重协议、轻执行,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效率低、价格高,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也存在着廉政风险。认真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顺利、有序、健康发展,是市政府《意见》出台的背景或者说是主要原因。《意见》的主要内容主要是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相关人的职责,政府采购的行为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加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对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问:据了解,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那么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都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

答:感谢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顾名思义,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资金,也就是财政资金进行的消费购买行为。

在我国,政府采购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是自有的、分散的采购,缺乏相应的管理办法,存在很多弊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制度日臻完善,范围和规模持续扩大,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政策功能得到很好的发挥,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以2014年、2015年、2016年为例,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为50.2亿元,其中市本级6.73亿元;2015年全市51.6亿元,其中市本级6.84亿元;2016年全市68.4亿元,其中市本级6.91亿元。全市2016年节约资金6.2亿元,节约率8.24%。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节约财政资金、杜绝腐败问题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问:社会上和一些单位认为,说采购办就是为他们进行政府采购的,或者说是具体办理政府采购事项的单位,这种说法正确吗?

答:这种说法或者说认识是不正确的,是对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能任务的不了解造成的。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通过政府采购的定义,可以看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而不是采购办。采购办是负责行使对政府采购行为、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的,而不是具体负责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


问:请您谈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是我们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保证。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工作汇报,就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给予指示。每两年,我们都要印发政府采购的目录和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近年来通过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大力宣传,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阳光采购行为已深入人心。同时我们制定了《政府采购相关人责任清单》,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通过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人的职责、责任归纳出来,相关人怎样履行好职责,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违反了法律法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目了然。一册在手,也便于政府采购相关人学习和掌握。

我们还多次举办业务培训班,先后培训了各级财政部门的广大干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等。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的平台,把好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关口。我们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凡属政府采购活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审批手续的,一概不得开支。我们开展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反政府采购政策,不按法律法规办事的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我们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建设工作,如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每次参加评审的专家,都是随机抽取。


问: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财政部门所做的工作还真不少。下面您能不能展开谈一下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节约财政资金、杜绝腐败问题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哪些积极的作用?

答: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就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政府采购本身也是财政支出,因此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采购支出已经占到全部财政支出的很大比重,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4.8%。政府采购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采购不只是单一的财政支出行为,现在已经演变为兼有财政支出管理和国家宏观调控双重功能的重要工具,是政府介入经济运行的最直接方式之一。例如,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支持,对采购国产商品的支持等,效果都是非常明显的,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政府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无疑也是节约了财政资金。规范的政府采购行为,也为腐败的滋生关上了大门。所以,人称政府采购是“阳光工程”,是阳光下的采购,我很赞成这种说法。

政府采购工作,也得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我市的政府采购市场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评审专家也为之付出了辛劳,各投标人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向各级党委政府、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向各投标人及供应商,向关心支持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大家的理解、配合、支持,政府采购工作就不会取得这样大的成绩。


问:诚信问题在政府采购领域是否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答:是的。诚实守信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的相关人各方,诚实守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基础。目前,政府采购领域还存在一些失信行为,如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各方还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以次充好、不履行承诺和合同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对此,我们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在政府采购领域建立信用体系,对违规者、严重失信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给予处罚,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今年,市财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诚实守信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活动正在进行中。


问:高局长,市财政局就贯彻落实市政府《意见》要求,有什么工作安排吗?

答:市政府《意见》印发以后,市财政局及时组织了学习、讨论,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是: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把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学习市政府《意见》结合起来,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性而不返。”财政干部、政府采购工作者,应该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两个法律法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严肃采购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最近拟在媒体开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专栏,系统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待宣传进行一个阶段以后,要组织一次政府采购知识竞赛。

三是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下半年要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会,以会代训。培训学习内容为市政府《意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归纳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联系工作实际,讲解政府采购行为规范。通过培训学习,要求与会人员联系自己和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找问题,定措施,提水平。

四是继续落实《政府采购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五是按照《意见》要求,起草一系列具体的有关规定或办法。对《意见》提出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要求,我们近期将通过调查研究,尽快研究、起草《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监督考核意见》《平顶山市连续废标情况调查监督意见》《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意见》《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规则》《平顶山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小组(或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六是注重源头管理,加强履约验收。质次价高始终是政府采购活动中饱受诟病的问题。政府采购的监管实践表明,解决这类问题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督是不够的,还需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将监管重心从采购活动的程序规范调整到采购的绩效评价上来。强化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改变现行制度“重程序、轻结果”的倾向,程序和目标、结果不再偏废。

七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更欢迎媒体对政府采购工作和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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