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在线访谈图片

奋发有为开启美丽鹰城新征程 实干担当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当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正在认真学习领会黄润秋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精神,凝心聚力,拼搏进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河南力量。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和谋划“十四五”时期的工作,9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马建明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时间:2021-09-02
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马建明
地点:访谈室
文字直播

问:马书记您好!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答: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九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我市均全面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愈发彰显。主要成效如下:

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我市优良天数26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比2015年的36.4%提高35.7%,超过“十三五”目标7.1个百分点;PM10、PM2.5分别达到82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42.7%、42%;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仅有8天,比2015年减少29天,降幅78.4%。

水环境质量实现跨越。2020年,我市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标率为100%。其中优良水体达标率为87.5%,优于省定目标(57.4%)30.1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为0,优于省定9.6%的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8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远超“十三五”既定目标。

土壤环境平稳可控。十三五”期间,我市土壤环境平稳可控,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优于“十三五”既定目标。

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37%、16.43%、34.84%、34.96%,均顺利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生态示范创建成效突出。汝州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实现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县零的突破。鲁山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现场核查,宝丰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专家技术评估,国家级“两山”实践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攻坚合力进一步凝聚。我市建立并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通过明责、督责、问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真正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了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也不断完善,与经济考核、民生考核一同纳入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实现了由单一矿业城市向区域性功能城市转变,整体形象由煤城”向“绿城”转变。

问: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工作交出了一份较好的答卷。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偏重,以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占比仍然高达45.1%,市区周边分布5家发电企业和1家供热企业,发电装机容量495万千瓦;能源结构偏煤,2020年平顶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124万吨,其中大部分集中为原料煤;交通运输结构偏汽,昆阳大道、鹰城大道等道路距离城区较近,每天约有10万辆重型柴油货车过境,过境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已严重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另外,我市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较多,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意识较差,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需提高,监管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以上问题解决的难度大,需要足够的智慧和勇气面对。

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后五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如何深入发力?

答: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十四五”时期,一方面,我们将更加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另一方面,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尤其是在精准、科学、依法上要下更大的功夫,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同时,要做到以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总的思路是“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

提气”是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做好多污染物的协同减排,提升空气质量。

降碳”是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试点。

强生态”是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强化生态监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增水”是继续增加“好水”,增加生态水,提升水生态,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

固土”是以土壤安全利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防风险”是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总之,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加压奋进,保持良好势头,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更实作风,坚决把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问:今年我市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答:2021年以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治理同向前行、同向发力。

强力推动大气攻坚。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阶段攻破”原则,分季度打出“组合拳”。一季度抓开局,实施了春季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逐月明确PM2.5目标值、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三项指标。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精准管控效果显著。二季度抓重点,开展扬尘治理、移动源治理、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治理等六大专项行动。三季度抓提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协同防治,降指数、增天数,成功遏止臭氧污染,5月份至8月份连续4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全年目标完成奠定坚实基础。截至8月底,我市PM10、PM2.5分别达到74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86天,超出全省平均值21天,居全省第四位,三项指标持续“两降一增”(全省仅有5个省辖市“两降一增”),臭氧污染天数创历史新低。其中,7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二,实现全月优良天,是我市执行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以来,首个“全优良”的月份。

全力实施水攻坚。一是严控上游来水”。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开展清河行动。二是护好居民“饮水”。全面开展市、县、乡、村四级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强力推进“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保护地“划、立、治”工作。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污染隐患排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上”。三是严管断面“出水”。开展全流域“溯源”治理。1月份至6月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继续排名全省第一。

稳步打好土壤攻坚战。积极探索建立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机制。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连续实现100%

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33批229件群众信访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224件,完成率97.8%;阶段性整改任务5件,正按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7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情况,我市共梳理整改问题31项,其中共性问题25项、个性问题6项,制定了平顶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四张清单”。

问:成绩总结既往,我们更关心未来。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未来五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宽攻坚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推动全市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改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应对气候变化,严控温室气体。实行源头管控,积极开展二氧化碳减排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多措协同共治,改善大气环境。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治水兴水,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突出保护好水”和治理“差水”,管好“三股水”(上游“来水”、居民“饮水”、断面“出水”),强化水源地保护和南水北调总干渠(平顶山段)两侧保护区环境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

推进系统治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大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管。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重视源头防控。推进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

推进全民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借助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具体举措,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和刚性约束。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4000031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63号-3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