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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近日,副市长、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朴就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时间:2019-09-19
嘉宾:平顶山市副市长、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朴
地点:访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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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及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地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整体推进。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既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动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为此,我们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是什么?

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衡量标准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问:我市在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方面有什么优势?

答:近年来,全市各级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基础,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政府职能不断优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便民服务有效落实;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严格公正规范有序的执法环境正在形成;普法力度持续加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加快,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和谐稳定度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在全省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连续取得了总体上处于第一方阵的良好成绩。

问: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对标对表国家和省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重新界定的职权,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提升效率效能,推动政府职能深度转变、高效融合,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职能运行体系。要加快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自觉把法治原则和要求贯彻到各级政府决策全过程,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在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遵循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

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达到40个学时的创建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执法环境。

四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大普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诉求、平衡利益、定纷止争。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按要求配备人民调解员,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纠纷作用。

问:我市将会采取哪些具体的推进措施?

答: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法治政府创建指挥部,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职能。

一要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法治政府创建指挥部职能作用,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全市示范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月报告制度,根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定期通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三要结合年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拟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运用好督察结果,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问题清单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依纪向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意见建议。

四是各县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市创建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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