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激发企业活力。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对企业产生显著减税效应,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的提高,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直接提升企业投资回报率,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扩大内需,带动产业升级。减税降费可以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企业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特别是激励企业加大对高品质产品的研发生产投入,从而带动产业升级;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提升社会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三是有利于增强获得感,维护社会公平。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居民个人税负、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让人民从经济发展中收获更多的获得感;税率级距的扩大,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四是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减少税费收入,意味着政府要过“紧日子”,要把省下来的钱用于保障民生,把社会财富更多用在老百姓身上;同时,政府让利于企,减少对经济不合理、多余的行政干涉,有利于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问:这次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此次减税降费是在结构性减税基础上,实施的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概括起来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实质性减税;三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四是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政策。
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5%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纳税)。
问:增值税减税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主要包括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降低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另外,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变为一次性抵扣。二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三是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四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五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
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规范了综合征税范围。将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了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级距,30%、35%、45%三档税率级距不变。
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近期,各省市将制定调整养老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确保降费率政策5月1日落地实施,使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问: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3个条件的企业。
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否复杂,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问:我省确定的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如何执行?
答: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相关税费的减征幅度如下: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问:对于减税降费工作,市税务局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了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实打实、硬碰硬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组织体系。逐级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和减税降费办公室,建立专项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建立“两清单一台账”,按周派发任务清单,按周汇总落实情况,按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任务进展;先后组织召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分析会、周例会50余场,统筹协调工作开展。二是精准宣传辅导。举办减税降费政策培训会、税务企业座谈会,建立“1+1”税企联络员机制,全市累计举办政策辅导753场,培训55万余人次;成立“减税降费党员突击队”“宣传志愿队”和“服务先锋队”,编制《减税降费应知应会手册》,开展“点对点”“一对一”辅导讲解;制作减税降费说唱MV,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实现了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三是坚持跟进督导。制定减税降费监督检查方案,成立12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局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分局实地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纪委监委等部门汇报减税降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减税降费1.4亿元,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同时,因政策出台时间晚于政策执行时间,我们近期一直在想方设法和应享未享纳税人取得联系,为大家办理相关退税事宜,如果您前期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应享未享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随时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也欢迎大家对税收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