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各单位自愿申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核研究,拟推荐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区直属分局、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鲁山县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排名不分先后)申报创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科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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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市司法局3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