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整体水平。
市卫健委领导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强力予以推进。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将执法、普法与法治政府创建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新媒体、电子屏幕、微信群、宣传页、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医疗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新模式。借助互联网+监管模式,建设“平顶山市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办案系统、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督。四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医疗、防疫秩序。
市卫健委领导强调各医疗机构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医疗机构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全市5家三级医疗机构、27家二级医疗机构要尽快成立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法律事务科室,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负责医院普法宣传、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不断增强医疗机构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实现医疗机构治理法治化。
通过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将“依法治院、依法行医、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贯穿现代医院管理工作全过程,努力提高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医疗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