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平顶山市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细化了试点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推进机制,对全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全面部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陈建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实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筹划、高位推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构建“党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建立“七项制度”,推行“四张清单”,实施“三个行动”,创新“十大举措”,不断探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乡镇司法所”监督模式,逐步实现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与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两者目标一致、相辅相成,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要发扬“首创”精神,敢为人先,以解决基层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为导向,在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执法质效、执法监督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要创出经验、创出亮点、创出成效。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把握重点,突出亮点,重点构建“党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将行政执法监督与党委全面监督深入融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的作用,实现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无缝对接。要笃定目标,靶向发力,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任务清单,列明推进步骤、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做到缜密筹划、积极推进。要加强统筹,强化督导,实行周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按照13710工作法和“五化”工作法,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市司法局高级法律专务张晓红主持会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试点地区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