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组对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考评

作者:  来源:1   发布日期:2021-11-29  点击次数:

平顶山市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组对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考评

 

11月19日,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军义为组长的市法治鹰城(法治政府)督察考评组一行7人,对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实地督察考评。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上,考评组听取了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对该县领导干部随机进行了座谈测评和工作点评。鲁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各部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管副职,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 

随后,督察考评组现场查阅了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资料,并到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执法单位、办事服务窗口、部分乡镇、企业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测评、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督察考评组对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实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反馈。马军义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程,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做好县域内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理念,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作出示范和表率;要通盘谋划、抓纲带目,突出为民导向、问题导向、争先导向,严格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要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要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下一步,鲁山县将以此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成为鲁山鲜明的城市特质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使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为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