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在鲁山县举行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按照中央、省部署,5月24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印发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方案明确,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做好民法典讲师选聘工作。针对不同人群需要,选聘不同层次的讲师团成员,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制作喜闻乐见民法典普法宣传品,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
方案强调,要突出思想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热”在基层、增强实际效果。
5月25日,我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鲁山县库区乡东许庄村举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鲁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主办方为群众赠送了民法典宣传资料。活动现场,鲁山县司法局等普法教育各成员单位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用品,解答法律咨询,开展宣传活动。县司法局、普法办组织普法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坠子书等形式表演了《共学共守民法典》《高歌民法典》等普法节目,将现场宣传推向了高潮。
鲁山县各普法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各乡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代表和群众4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