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7月8日,平顶山市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法治工作的领导、执法骨干共计380余人参与培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鲁春霞处长授课,市司法局局长陈建忠参加培训并主持。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要求参训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疫情防控规定,并提前15分钟进场,按指定座位入座。培训会上,鲁春霞处长从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完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健全行政处罚规则、完善行政处罚程序、防范行政不作为等六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专题授课,内容丰富、案例详实、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培训会场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培训结束后,陈建忠指出,一是要提高站位认识,把新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营商环境优化、八五普法和提升执法满意度结合起来,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要加强新法学习宣传,将学习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作为2021年培训的重点内容。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确保有关文件和执法活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四是要加强指导监督,对重点领域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反行政处罚法的问题,切实提升本地区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