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实行静态交通人性化执法
在符合疫情防控和维护市容秩序的前提下,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721工作法”,实行静态交通人性化执法,对于轻微的违法停车行为,注重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执法方式,对于市区主次干道和人员较为集聚的商业区域、休闲区域、游览区域等之外的路段和区域,存在轻微违法停车行为,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不予处罚,最大限度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并绑定车主信息的车主会收到违停提醒信息,10分钟之内到场由执法人员补录现场照片上传之后,由车主在公众号上自行申诉,申请撤销,免予处罚,方便了市民临时停车。执法人员发现违法停车行为不再一味地进行处罚,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车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教育,使车主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违法停车行为的危害性,从而能自觉不再违法停车。通过静态交通人性化执法,既提高了市民遵纪守法意识,也树立了城市管理良好形象。
自2020年6月1日该项举措实施以来,共对十分钟之内到场撤销违停数7486条,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发送挪车提醒5578条,受到市民的点赞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