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创建工作简报-第7期

作者:  来源:1   发布日期:2021-11-01  点击次数:

  

 

我市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改革

         ○汝州“四治”并举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金钥匙”

 

我市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改革

 

4月26日上午,我市首张《药品经营综合许可证》颁发仪式举行,副市长刘文海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四十三分店负责人颁发《药品经营综合许可证》,这是我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大幅降低药品零售行业经营成本,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行业推行综合许可改革的意见(试行)》,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推行“综合许可”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这是我省首个政府主导进行的药品经营许可方面的“放管服”改革举措。

目前,我市共有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门店626家、单体门店791家,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2774家、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547家、兼营食品的药品门店1417家。申办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等两个以上项目的市场主体,需要先申请药品企业筹建,再分别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多项许可和备案事项,并经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多次验收,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药品行业的时间成本和经营负担。

“综合许可”改革整合审批要件,对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对涉及的多个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实行“一次提交、同时受理、证照联办”式审批,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7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申请材料,核发药品零售经营行业综合许可证。同时,多个项目均需要现场核查的将一次性安排现场核查,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变多机构部门多次现场核查为集中一次现场核查,进一次门、办一次事。对核查主营项目和所有兼营项目都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现场核查通过决定书,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开展许可经营活动;主营或兼营项目为备案事项的,申请后即视为已完成,申请人可开展此项经营活动。

我市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并审查、统一出件”;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咨询、在线受理,全程实行帮办代办服务;变多环节审核调查发证(16个环节)为“一窗受理、一次申报、一次核查、一个证件”审批运行机制,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

改革后将实现“一证准营”。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实现“一业一证、一证准营”,药品经营行业综合许可证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内容包括行业类别、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和发证机关。综合许可证有效期限依法统一为5年。

 

汝州“四治”并举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金钥匙”

 

汝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综治、自治、法治、德治“四治”并举,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加强“综治”增强“凝聚力”。汝州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设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级综治中心,配齐配足人员力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出台《汝州市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厘清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基层力量,统筹土地、环保、信访、城管、应急、住建等综治力量,打造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先导、各级综治中心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

二是动员“自治”激发“内生力”。作为全省“村两委”换届试点市,汝州市率先完成换届任务,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强化基层战斗堡垒力量;以村民自治规约为核心,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为骨架,形成“一约四会”的社会治理模式,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激发内生动力,大力支持和鼓励新乡贤参与村务管理,参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的调解化解,打造多元共治的基层善治新格局。

三是健全“法治”注重“硬实力”。汝州市增加财政支持和社会投入,按照市、乡、村三个层面和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街5种类型,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中心、游园、长廊、公园197处,法治文化街道26条,法治书屋872个,法治文化橱窗、宣传栏1275个,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创作、摄制法治文艺作品36部,演出263场次。同时,全面开展“三级同创、两级示范”工作,完善法治机关(单位)、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体系,组织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法治创建活动。全市165个部门、村(社区)被评为汝州市法治创建示范单位,29个行政村(社区)被确定为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两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是完善“德治”提升“软实力”。近年来,汝州市先后出台文明村、文明户、民主法治村(社区)等评选、考核、奖惩细则,规范星级文明示范村创建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信访稳定等作为评选文明村的前置条件,统筹推进文明村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奖励办法,按照文明村不同星级,奖励村“两委”工作经费2000元至8000元、建设资金3万至6万元。目前,汝州市80%以上的行政村已成功创建星级文明村,4500户创建“十星级文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