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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8541
信件标题: 关于石龙区拖欠污水处理费的请况说明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12-17
信件内容: 关于请求紧急拨付拖欠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报告石龙区人民政府:近几年来,区政府拖欠污水处理服务费情况愈加严重,污水处理费已经付清至2022年11月份,自2022年12月份至2024年12月份已拖欠26个月,累计拖欠2727万元。为维持企业运转,公司千方百计,银行贷款,高息借贷,目前已到无处可借山穷水尽的地步。公司的主要支出项目电费、药品费用、污泥处置费用、员工工资,设备维护,运维费,银行利息等都是刚性支出,实在无法再支撑下去。即将出现药品断供、维修配件采购困难、运维困难、电费拖欠停止运行的局面,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我方与政府签订的《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22条第22.1.1款及22.1.2款规定,应及时向我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及根据《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对不按时足额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的,要依法追究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恳请区政府紧急拨付拖欠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该问题已妥善处理,投诉人已通过书面形式申请撤诉,此案件办结完毕。
回复部门: 石龙区 回复时间: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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