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 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本网站已支持IPV6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8155
信件标题: 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不作为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11-03
信件内容: 2018年我公司为鲁山县汉飞蓝韵豪庭小区垫资安装了3台电梯,合同约定当年结清电梯款。而开发商当年只给你了每台1万的定金,项目烂尾拖欠到2023年,露峰办事处接管该项目,为启用电梯,给我公司7万元,开发商答应电梯调试好后,就支付剩余的电梯款,而直到2023年底才在我们多方投诉下,给了10万,截止目前,仍有50%(25.68万)的电梯款没有支付。开发商强行非法使用电梯,多次催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露峰街道办把责任全部推到开发商身上,不予支付剩余的电梯款。其实,该项目并不缺钱,该项目是鲁山县保交楼项目,2023年复工之前,业主们就集资了600多万房款,交到了露峰街道办,后续又收了很多钱。这些钱就是用来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的,可露峰街道办以业主代表不同意支付我们的电梯款为借口,就是不肯支付。很多业主说从来没有反对支付我们电梯款,只要能解决问题,为啥不给电梯款呢。不结清电梯款,电梯无法验收,业主们不能正常使用电梯,受害的是广大业主。我们是郑州的外来客商,本来是帮助地方垫资解决问题的,最后连本金都要给我们吃掉,这是典型的欺负外地人,恶化营商环境。鲁山县这样的人文和商业环境,谁还敢来投资?恳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督促鲁山县有关部门,纠正这种推诿扯皮的不正之风,树立诚信、公平的营商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通过与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双方的沟通,了解到投诉人反映鲁山县露峰街道办拒不支付该公司给平顶山汉飞蓝韵酒店安装的电梯工程款不属实,露峰街道对该资金只有监管义务,无实际资金分配权利对于河南富铂机电有限公司与平顶山汉飞蓝韵酒店有限公司之间的电梯工程款纠纷问题属于债务经济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县将采取积极态度,服务企业。
回复部门: 鲁山县 回复时间: 2024-12-05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4000031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63号-3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