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7436 | ||
信件标题: | 长期拖欠企业欠款未支付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4-08-06 |
信件内容: | 2020年9月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与叁点壹肆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新华分局委托叁点壹肆公司提供新华区空气质量综合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监测、预警预报服务;服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服务费用为598.8万元,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24.95万元。 合同签订后,叁点壹肆公司严格按约提供了技术服务、开具了发票。但是至今新华分局仍拖欠叁点壹肆公司服务费124.75万元未支付。 叁点壹肆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经营极其困难,新华分局长期拖欠服务费不支付,已经严重影响叁点壹肆公司的正常经营,员工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 恳请主管领导帮助叁点壹肆公司,责令新华分局尽快付款。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共计124.75万元在合同结束后未完全履行。2024年9月19日,新华生态分局与叁点一肆公司已签订还款计划书,下一步,将按照还款计划落实。 | ||
回复部门: | 新华区 | 回复时间: | 2024-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