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3672 | ||
信件标题: | 欠款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3-08-24 |
信件内容: | 我司于2018年8月23日与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签订《平顶山市卫东区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项目设备2019年8月15日安装调试完毕,于2019年9月2日通过专家验收,并由此进入运维期。 根据合同第五款二条付款规定: (1)项目余款(质保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满1年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即:人民币12.106万元。 (2)项目余款(质保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满2年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即:人民币12.106万元。2019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日,项目已连续运维2年,发票已递交局方2年之久,但未收到任何运维费用,现企业运营举步维艰,需尽快支付运维款24.212万元。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经协商后,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与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约定2023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12.106万;202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12.106万元。 | ||
回复部门: | 卫东区 | 回复时间: | 2023-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