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3613 | ||
信件标题: | 湛河区法院地方保护不立案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3-08-17 |
信件内容: | 我公司(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河南帝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欠款及诉讼问题说明: 一、帝佳尚城项目 2010年12月28日与帝佳公司签订了《湛河区程庄城中村改造(帝佳尚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我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帝佳公司仅支付部分设计费用,至今未全部履行合同约定设计费支付义务。 二、 帝佳英郡项目 1、2010 年12 月8 日与帝佳公司签订了《湛河区叶刘城中村改造(帝佳英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我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帝佳公司仅支付部分设计费用,至今未全部履行合同约定设计费支付义务。 2、2020年4月22日帝佳公司将已经完成的项目二期工程方案及深化设计的设计费债务转让给平顶山源众置业有限公司,协议签订后源众公司仅支付部分债务,至今仍未履行清偿债务义务。 三、诉讼情况 我司在多次向帝佳公司、源众公司追要设计费未果后,分别于2021年11月向平顶山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法院以帝佳公司为当地保护企业为由口头不予立案,也拒绝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书;2022年6月1日向平顶山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法院还以帝佳公司为当地保护企业为由口头不予立案,同样拒绝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书;2022年8月15日向平顶山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法院以同样理由口头不予立案,也拒绝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书。 四、诉求 请求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并公平裁判。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投诉事项我们已经依规办理,有关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了反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我们再次联系。联系电话:0375-2862126。 | ||
回复部门: |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3-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