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9508 | ||
信件标题: | 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严重不守诚信,视法院生效调解协议为儿戏!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2-02-05 |
信件内容: | 汝州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南京园林实业有限公司商票金额高达1880万元。给南京园林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业务分包单位和部分农民工带来利益的损害和劳动报酬的延误等各项直接或间接的伤害。2021年9月份,双方在江苏南通海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也在协议中签字。按照协议,2022年2月1日前,汝州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当兑付130万元及其利息。在南京园林方与对方多次提醒和追索下,汝州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对付。我们认为此举严重有损当地营商环境,严重蔑视法院的法律调解协议,作为地方政府管辖下的国有企业,严重损坏当地政府形象。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否则,我方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和各项维权行动的权利!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本条投诉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
回复部门: |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2-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