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3875 | ||
信件标题: | 营商环境重要环节,莫让行政复议制度成摆设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1-06-19 |
信件内容: | 行政复议是落实监政府依法行政,减少企业讼争和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的重要制度措施。河南省政府多次发文要求各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但当前,平顶山市与宝丰县行政复议办理仍然停留在现场邮寄申请”的阶段,已经显得落后,复议结果也可实现电子送达 提倡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时代 平顶山市与宝丰县行政复议承办机构联系方式未公开 公众难以查找 公众申请行政复议造成了诸多不便,全国各地等发达地区已实现以行政复议为代表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上网唯独平顶山市与宝丰县没有网上受理行政复议 查看法院文书网,宝丰县地区的行政复议99.9全部被法院判定行政机关败诉。行政复议机关与被复议机关败诉 本地区从来没有被追责案例 行政复议法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 本地区从来没有实施追责案例 也没有败诉案过错责任制度。平顶山市与宝丰县的行政复议办理质量极度差,行政复议制度成摆设 全国各地都有出台地方法律 关于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但是平顶山市与宝丰县都没有出台 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度与追责制度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据“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诉平台”规定“投诉须留真实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本投诉未实名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身份证号码;所留联系电话为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到企业联系人,因此拒绝受理。 | ||
回复部门: |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