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9789 | ||
信件标题: | 关于小区商户及住户用水问题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0-10-30 |
信件内容: | 我公司开发改造的百汇·国贸中心小区,位于矿工路中段,平顶山商场北侧,有住户856户,商业200余间。2019年6月交付住户。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原配套的供水管网老化,供水不足的问题慢慢出现,也随着住户及商户越来越多的入驻,供水问题越发明显,商业一天间断停水7、8次,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经营,住宅供水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后反应至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同意更换矿工路至自由街配套供水管网,将原先老化的管网换至为300管径的供水管网,从而满足小区住户及商户的用水。自2020年初反应问题至今仍未更换,具目前询问了解,前期是因为全市创文明城市(居民及商户能理解给予支持),现在是自来水公司去城市管理局办理道路开挖手续时,由于自由街前年重新翻新,城市管理局未能批复手续。我们都知道水是大家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商业经营的必须品,因为供水问题大大影响我公司商铺经营,造成理发店、饭店等商铺退租,住户也不断的提出投诉。企业跑断腿,也未能协调办理好。现恳请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办公室帮帮企业和小区住户及商户,能更早的用上放心水。感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接到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民反映“平顶山商场北侧百汇国贸小区商户及住户用水问题”的通知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平顶山市深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的“平顶山商场北侧百汇国贸小区商户及住户用水问题”位于自由街。该路段是新华区住建局于2019年6月实施的大修工程,根据国务院2017年3月1日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条例要求,此路段不得开挖。若情况特殊需要挖掘的,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已督促自来水公司向政府打报告申请挖掘手续。 | ||
回复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