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8071 | ||
信件标题: | 郏县崮山镁业有限公司因安全隐患排查申请暂停生产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0-06-29 |
信件内容: | 郏县崮山镁业有限公司因安全隐患排查申请暂停生产,自2020年4月30日至今多次向郏县应急局和平顶山市应急局申请停产整顿申请,至今未果。我公司矿区自2020年4月13日后被当地黑恶势力强行盗采,滥采。采取很多措施依然制止不了,造成我公司矿区失管失控。2020年6月29日上午8点,在我公司矿区内,外来开采人员盗采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当场死亡一人!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你公司关于因安全隐患排查申请暂停生产的投诉原由与6月9日投诉原由基本一致,郏县人民政府给予明确答复。你公司本次提到6月29日发生重大事故,请及时向郏县有关部门报告。本次投诉不予受理。 | ||
回复部门: |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