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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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报告
97.每年3月1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平顶山市政府2019年、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截图及发布网址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