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瑶)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震慑效果,净化节日风气,9月24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石龙区工信委主任科员王景锋公车私用问题。王景锋任石龙区团委书记期间,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个人使用单位公车,先后在平顶山市区某加油站加油52次,合计9600元。王景锋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王景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汝州市拘留所原所长程龙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至2018年,程龙旭私自组织拘留所全体人员公款旅游三次,每次利用双休日分两批出游,其中2016年到焦作青天河、云台山等景区旅游花费10000元,2017年到三门峡双龙湾旅游花费8000元,2018年到山西太行山大峡谷旅游花费15700元。2020年7月,程龙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李正一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底,李正一收受宝丰县某煤化公司相关负责人卢某莉为感谢帮助其公司取得安全许可证所送的两箱某品牌白酒;2019年8月,李正一再次收受卢某莉为感谢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服务其公司所送的两箱某品牌白酒。2020年3月,李正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品折价收缴。
叶县常村镇刘东华村党支部原书记屈保松违规发放福利、补助及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2月,屈保松以附属物占地补偿款的名义,套取本村将军山风电项目预付款,用于偿还2018年春节期间违规为村干部发放福利、补助的9100元借款和违反村级“零招待”要求的22350元饭店吃喝招待欠款。2020年5月,屈保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