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全员行动整治交通陋习
作者:赵志国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0-09-2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赵志国) “同志,请您在斑马线后面等红灯……”“这位女士,请您驶离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近几天,每到早中晚交通高峰期,在市区各个交通路口,都有多名身穿交警反光背心、挥动指挥棒的民警在指挥交通,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现场纠正劝阻。9月24日,从市公安局传来消息,9月7日,自我市“创文”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员上路,迅速行动,全力整治各类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截至9月24日,共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三千多起,市区秩序明显改观。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后,市公安局立即行动,除了执勤交警,还动员治安、刑侦、机关后勤、各分局各警种全体民警上路执勤,严格路面执法、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行动开始后,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市文明办、团市委,在市区扩大志愿劝导范围,组织交通志愿者在市区主要路口协助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加强对交通志愿者的培训管理,9月18日,市文明办在平顶山博物馆举行了全市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培训会,市直各单位及城市五区的240名志愿者参加了培训,在培训期间,宣教民警通过讲授案例、播放视频及现场模拟路口执勤等方式进行演示,就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职责“管什么、说什么、怎么管”进行了规范化指导。

在行动中,执勤民警紧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在交通违法多发的路口设置查处点,集中整治行人闯红灯、翻跨隔离设施、乱穿马路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路口越线等候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现场纠正劝阻,不服从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采取让其佩戴小黄帽、手持小黄旗体验文明交通劝导的方式,提高文明守法通行意识;对不服从管理甚至恶意辱骂、妨碍阻碍交管工作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自“创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共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2510起,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3223起,查处违法停车3638起。

同时,公安机关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公安机关依托报纸、电视、该局官方“双微一抖”平台及路口LED屏幕,搭建交通违法曝光台,将各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于众。在行动期间,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制作曝光栏目12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300余起。同时,在整治行动期间,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吸烟、接打电话或看手机、滥用远光灯、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加塞变道等驾驶陋习,鼓励市民用“随手拍”等方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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