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星级文明户”创建变“评选”为“认领”
作者:孙聪利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6-1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孙聪利)6月10日,从市文明办传来消息,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提升创建实效,我市将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推进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据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我市将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今年将在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2021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推开。

此次“星级文明户”创建制定十星标准,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实施中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上墙)。各村通过发布倡议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并申报,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

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验收获得1星至8星的,村里张榜公示,如无异议,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评定为9星、10星的,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复核验收、张榜公布、组织挂牌。各地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减星或取消资格。

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可以点带面,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让农户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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