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作者:卢晓兵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卢晓兵)5月18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伤员院内抢救和治疗质量,对伤员实施快速精准有效救治,我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生命急救打开“绿色通道”。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救助基金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及其他资金。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只是为了应急救命的垫付资金,并不是供人无偿使用的款项,在伤员治疗结束后,负责管理该基金的相关部门,依然会向肇事方进行资金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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