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断团圆的“圆满”
作者:柳随风 来源:凯风网 发布日期:2016-09-14 浏览次数: 浏览

 

  “万里无云镜九州,最团圆夜是中秋。”然而在这个自古以来被视为最应该团圆的节日,一些家庭却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团圆。这其中,就有邪教的受害者。而法轮功,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

  在这个群体中,最无辜的莫过于无故受戕害者。2002年3月1日,两名来自新疆的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家小旅店里将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勒死。浙江省苍南县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于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用毒鼠强疯狂投毒作案17起,残害17条无辜生命。2006年年10月3日,一名叫隆隆(译音)的法轮功信徒用斧头砍死一名二十二岁荷兰籍青年,接着竟然还烹尸灭迹。这样的恶性伤害,不但让受害者家庭破碎难圆,还给他们家人心灵和情感留下永远无法弥合的伤痕。

  在这个群体中,最凄惨的莫过于亲手杀害家人者。1998年2月25日夜,江苏省的法轮功人员吴德桥在家练功遭妻劝阻,吴认为妻子是阻碍其“修炼”的“魔”,用菜刀将妻子杀死。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人员关淑云,当着几十人的面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楠活活掐死。2012年5月9日,山东省烟台市法轮功人员丛龙学因修炼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逝者已矣,罪者伏法,但这些家庭却要永远承受无尽的伤痛。

  在这个群体中,最冤曲的莫过于死于“同修”之手者。2008年4月7日,长春市大法弟子肖荣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肖荣的“功友”俞雪微、高洪庆、金明东对肖实施长达4小时的殴打,致肖死亡。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法轮功人员李新辉、王翔宇、蓝绍维等人认为魏志华被“魔”附体,就以捆绑、掐颈、捂嘴、闷鼻的方法“除魔”,最终致使魏志华窒息而亡。愚昧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亲人生死永隔,在这月圆之夜如何自处?

  在这个群体中,最可悲的莫过于毁于李洪志邪说者。法轮功内有一批铁杆信徒深信在李洪志的带领下可以得到一切,他们有病不治“消业”硬撑,结果相继殒命,死亡名单太长,其中名气响当当的就有封莉莉、李国栋、刘静航、吴凯伦、兰多、林逸明等一大串。还有一些则轻信李洪志全时空的“法身”保护,不顾危险,横冲直撞,金正浩、张孟业、全判烈等车祸而死,柳济南在龙泉寺建筑工地摔死。他们这自己的痴迷搭上了性命,还给家庭带去了灭顶之灾。

  在这个群体中,最沉痛的莫过于险死还生却身陷牢狱者。在15年前那场震惊世界的自焚事件中,组织者之一王进东幸免于难,但烧伤面积较大,且多数为深度烧伤,面部、口唇、左耳、双手遗留烧伤疤痕,再无法恢复旧日俊朗的容貌。更严重的是,他还因故意杀人罪获刑,此后一直在铁窗之内无法与家人团聚。即使偶尔与家人会面,也是“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所有疯狂、愚昧的行径背后,都有一个直接的原因(或称推手):“圆满”。就是因为追求李洪志亲口许下的“圆满”,去“法轮世界”过富足的日子,法轮功痴迷者不怕杀人、不惧病痛、不惜自焚,把各自的家庭搞得支离破碎,割断团圆,害人害己。

  而所谓的“圆满”最终只成全了李洪志自己,他在美国攒下了十余处房产,安然享受奢侈的生活。但讽刺的是,李洪志纵然在物质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也无法回故乡观赏圆月,盖因他至今仍是一个通缉犯;他也无法吃上一顿团圆饭,盖因妹夫李继光也是“圆满”邪说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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