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男子传播邪教宣传品获刑
作者:胡勇 来源:凯风网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次数: 浏览

  【凯风网2016年12月20日消息,通讯员:胡勇】2016年8月17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武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余武平,男,50岁,汉族,中专文化,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30日,余武平因公开张贴、发放“法轮功”宣传卡、光碟等被吉安市安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6年5月31日晚,余武平为宣传“法轮功”邪教,又随身携带两份“法轮功”邪教宣传光碟(光碟名“我们告诉未来”),来到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庐江电器店向店老板何春仁和顾客雷霖璐(宜阳公安分局民警)发放该宣传光碟,被顾客雷霖璐发现后逃跑。同年6月2日,余武平在其宜阳新区袁山东路儒林公寓的家中被宜阳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武平因传播“法轮功”邪教物品受到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予惩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余武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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