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委巡察监督为“清查清欠”治理加码
作者:张鸿雨 于战胜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鸿雨 通讯员 于战胜)“我们要从源头上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1月20日,郏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振伟对“清查清欠”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批示。

郏县积极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党内外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衔接、深度融合机制,把强化成果运用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在梳理汇总村级巡察结果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村组集体资产长期拖欠未收回、农村低保评定不规范等普遍性、倾向性、系统性问题,及时形成《关于巡察发现村组集体资产管理突出问题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巡察发现低保评定突出问题的专项报告》。经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暨村组集体资产“清查清欠”专项治理和农村低保评定专项治理工作。

截至去年底,全县累计清查出机动地、“四荒”、坑塘等集体土地13421.07亩,收缴资金1085万元,规范土地流转、房屋租赁承包合同718份;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897人(其中死亡退出1038人,转特困353人,不符合条件506人)。同时,制定了《郏县“组账乡管”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

通过“清查清欠”专项治理,该县摸清了村组集体资产家底,实现了清查出的土地、房屋的综合有效利用,巩固了拆旧复垦、“双违”整治、“一户多宅”治理、宅基地超面积治理成果,构建了以廉洁村居规范化建设为中心的新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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