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委对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作者:常洪涛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常洪涛)3月31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全部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进驻动员工作。本轮巡察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县盐务局、县二院、县移民中心、县商业中心、县广电局、县物资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聚焦县委“十大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重点针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情况开展监督。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等,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廉洁情况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等。同时,巡察还将结合行业特点,对行政监管部门突出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对社会服务部门突出公共服务、改革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监督。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地址等,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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