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田秀忠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1-2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田秀忠)1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古松、齐俊禄、韩宏亮和秘书长肖元欣出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摆向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市监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建议名单、会议文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影响带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推动新时代平顶山高质量发展。要积极主动对标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履职尽责,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地见效。

李萍指出,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月2日至4日召开,大会筹备组的同志要继续精心准备,周密细致,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规定,严明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工作,遵守大会纪律要求,完成好各项会议任务,以优良的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全体代表作表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转,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