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出新规
作者:田秀忠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田秀忠)申请新办烟草制品零售点应与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距离幼儿园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10月14日,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的《平顶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较之前有了新的要求。

规定指出,申请新办烟草制品零售点应与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同一校区)、军队营区可按每500人设立1个零售点的原则设置;封闭式厂矿区域等内部场所可按每5000平方米设立1个零售点的原则设置;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零售点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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