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乐、肖宏欣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作者:巫鹏 张鸿雨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2-2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巫鹏 张鸿雨)2月26日,分别从宝丰县、郏县有关部门获悉,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近日举行,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9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到表彰。宝丰县公安局四级警长张亚乐,郏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宏欣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张亚乐,宝丰县公安局四级警长,现年37岁,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宝丰县公安局巡防大队工作,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多次被宝丰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优秀民警,2019年被推荐为全市优秀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肖宏欣,现任郏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年52岁,任职县住建局、林业局期间,郏县被授予国家园林县城、全省首批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县林业局获得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该同志先后被授予2017年度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县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020年两次被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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