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出席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作者:李萍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蔡文瑶)6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巩国顺、张荣海、闫廷瑞、古松、齐俊禄、韩宏亮,秘书长肖元欣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颖、刘江,市政协副主席孙建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平顶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谋划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观点、战略定位和工作方法,并将其贯彻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发挥职能优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要按照市委关于抓住新机遇、做实新基建、探索新模式、创造新业绩的工作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找准履职立足点,助力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狠抓工作落实,科学有序推进全年工作计划,在确保上半年各项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基础上,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再谋划、再梳理、再细化,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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