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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19-00008
  • 发布日期
  • 2019-05-14
  • 主题分类
  • 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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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社会
平顶山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5-14 浏览次数: 浏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根据《平顶山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村、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攻坚举措,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决定性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9年国定贫困县鲁山县脱贫摘帽,通过考核验收;计划完成12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约4.12万贫困人口预脱贫。
     二、工作重点  
    2019年是我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现“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以下几项重点工作需常抓不懈:
    (一)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督促各县(市)、石龙区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贫困户进行实时帮扶。适时组织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漏评;对“边缘户”开展动态监测,对收入明显降低和支出明显增多的,要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滑入贫困线以下。建立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实行跟踪监测管理,适时组织对所有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返贫问题,确保做到“返贫即入”,防止出现错退。
    (二)全力打好“四场硬仗”
    着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推广产业发展先进模式,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发展,落实产业扶贫奖补制度,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的新政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
    着力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持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的力度,持续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扩大转移就业力度。
    着力打好生态扶贫硬仗。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扩大生态就业,全面实施“送果树进农家”活动。
    着力打好金融扶贫硬仗。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和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作用,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开展“六大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完善贫困群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100%参保。深入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实现应助尽助,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深入实施扶贫助残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坚持主体建设与配套建设一起抓、质量保障与进度保障一起抓、生活改善与环境改善一起抓、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一起抓,重点做好已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公共服务及后续扶持产业的发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深入实施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查漏补缺、疑似危房安全性评定和鉴定工作,以最适宜方式进行改造,圆满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深入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加强政策引导,改进帮扶方式,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避免简单发钱发物,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强化典型示范,培训提升技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推广“积分超市”等多种方式,激励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变命运,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信心。
    (四)实施“四项工程”
    加快推进交通扶贫工程。2019年全年农村公路计划完成投资2.8亿元,新建改造道路3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保障未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改善贫困率发生高的非贫困村农村公路状况,所有建制村对外连通道路实行动态管理。
    加快推进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对已实现全覆盖的贫困村开展饮水安全“回头看”,按照水质安全、用水方便的原则,完善工程解决方案。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向非贫困村延伸,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针对性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
    加快推进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工程。持续做好电网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服务工作,完善机井通电长效服务机制;加快实施网络扶贫,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贫困村通宽带和4G网络。
    加快推进环境整治工程。抓环境美化,大力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活动,突出抓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整治五项重点任务,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
   (五)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
    聚焦深度贫困村攻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省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优先支持符合试点条件的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抓好精准帮扶工作,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准施策,集中力量补齐短板。抓好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后援单位的帮扶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和组织纪律,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对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倾斜,优先发展主导产业,通过扶贫产业发展促增收脱贫。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攻坚。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途径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全面实施“公益岗位+邻里帮护”模式,解决特殊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解放重病、重残家庭劳动力,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实现“帮护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脱贫一家人”的工作目标。
    聚焦鲁山县脱贫摘帽。加大对拟脱贫摘帽县鲁山县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倾斜。建立市县定期会商机制,对鲁山县遇到问题及时开展分析研判、跟踪监测、综合指导、研究解决,防止出现工作“死角”。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帮扶责任,对部门承担任务开展“回头看”,建立台账清单,倒排工期,全力帮扶。组织开展脱贫摘帽专项评估,找准差距短板,确保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
    2、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成效考核、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我市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实地核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
    3、督促各县(市)、石龙区将2019年脱贫目标任务分解到乡村,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上。
    4、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推动召开市、县会诊会,在市级层面解决鲁山县脱贫摘帽遇到的问题。
    5、对提前下达的中央、省第一批、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6、慰问乡村基层扶贫干部和群众。

    7、加大对深度贫困村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中省财政扶贫资金在深度贫困村倾斜的基础上,市本级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力度,定向下达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2860万元、20万元/村,支持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1040万元、20万元/村。
   (二)第二季度
    1、动员市内5区和市直部门加大帮扶力度。市内5区对结对帮扶乡镇捐赠不少于30万资金,协助乡镇发展产业,提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人才支持。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支持帮助鲁山县顺利脱贫摘帽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资金、帮扶力量等多个方面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鲁山县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持续实施“百企帮百村”“万商扶万家”,强化结对帮扶鲁山县;增派驻村力量;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发挥单位后盾作用;鼓励市直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加强对深度贫困村的帮扶力度。
    2、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召开全市产业扶贫观摩会;加强对已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的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开展产业扶贫带贫企业认定工作;对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倾斜,优先发展主导产业,通过扶贫产业发展促增收脱贫。
    3、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落实消费扶贫相关政策,动员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军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4、加大对鲁山县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中省提前批资金下达鲁山9702万的基础上,市本级第一、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0万元中,5000万元下达给鲁山用于脱贫。指导各县(市)、石龙区调整项目库。
    5、学习先进地市经验做法,提升全市扶贫工作水平。邀请省、市扶贫领域领导干部、专家学者,采取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现身说法等形式,分批分类分层对扶贫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6、开展河南省2018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观摩评比活动。
    7、筹建平顶山市智慧扶贫大数据共享平台。
    8、开展全市脱贫攻坚“鹰城榜样”、“新时代脱贫攻坚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并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全市进行大力宣传,形成正向激励的浓厚氛围。收集基层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做法、金点子,汇集成册,全市推广学习。
    9、要深入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疑难案件市级领导分包、重点案件县级领导分包的原则,全面实施领导包案机制,建立信访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开展化解成效“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10、组织开展鲁山贫困县退出摘帽市级调研评估工作,找准差距短板,确保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
    11、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途径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兜底保障。 
    12、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要认真研究解决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防止边缘户滑入贫困线以下。建立返贫、新贫动态预警监测、发现、反馈、处理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实行跟踪监测管理,适时组织对所有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返贫问题,确保做到“返贫即入”,防止出现错退。组织开展返贫问题研究,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
    13、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知道意见》,督促各县(市)、石龙区在保障摘帽的前提下,制定标准划定范围,加大对贫困发生率较高非贫困村的投入力度。  
    (三)第三季度
     1、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范围广、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
     2、持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信息数据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防控。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高度关注即将到期贷款情况,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调查,提早做出应对处置预案,防范风险。
     3、对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调研。
     4、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指导意见;制定全市产业扶贫指挥部2019年工作方案。
     5、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两不愁三保障”和“六通四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做好鲁山县退出贫困县的验收工作。
     7、全面总结“公益岗位+邻里帮护”模式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并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解决特定贫困群体生活困难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解放重病、重残家庭劳动力,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实现“帮护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脱贫一家人”的目标。
     8、落实消费扶贫相关政策,举办平顶山市首届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
    (四)第四季度
     1、启动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2、开展脱贫成效考核自评工作。
     3、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量化考评指标,实施年终考评。
     4、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为迎接上级考核检查做好准备。
     5、调整完善2020年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主要是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之间、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工作还有差距,特别是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存在明显短板。二是政策落实有空档。主要是个别村对上级出台的教育、医疗、金融扶贫等一系列政策研究不透、宣传不够、落实不力,还存在一些政策落实死角;一些扶贫干部对政策落实的程序不清楚、不明白,也不知道如何抓落实。三是产业扶贫不扎实。主要是一些县产业项目占比较小,一些扶贫项目选的不准、带贫作用不强;一些项目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贫困户持续增收难度大;一些项目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存在较大市场风险。四是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提高。主要是一些地方帮扶措施不精准,因户因人施策不够,缺乏针对性;一些非贫困村人居环境还有很大整治提升空间,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高。五是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不够。主要是一些地方对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少数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解决。
     五、脱贫攻坚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九次党代会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立足于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致力于关键环节、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全力以赴,坚决打好脱贫攻坚决战。
    (一)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市县乡村各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党委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活动,年底前完成遍访任务。贫困县党委书记要当好脱贫攻坚“一线总指挥”,切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建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切实提高驻村帮扶实效。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后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市县调度会等。持续实施“四个捆绑问责机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攻坚责任。完善市县会诊制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发挥市级10个重大专项工作指挥部的牵头作用,强力推动重大专项工作落实。完善“战令”调度机制,对重要工作及时安排推进。建立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全市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建好“民情三本账”,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完善联合督导机制,不断优化督查方式,实行以暗访为主要形式、指导为主要目的的督查巡查,对发现问题,实施“一单三开”,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提升。持续实施月评价季公示年考评制度,对有贫困村的乡镇、无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乡镇,实行分类评价。开展常态化约谈,对每月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政正职进行约谈,每季度对包乡县级干部进行约谈。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十个严禁”的要求,把作风建设纳入日常督查内容,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复发生或发生区域性问题的,要上查一级。加强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对扶贫干部的警示教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机制作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精简会议文件。发挥完善扶贫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减少基层填表报数。
   (四)立足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精准施策。按照脱贫规划,2019年全市要完成脱贫任务约4.1万人。脱贫攻坚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紧盯目标,统筹谋划,强化措施,共同发力,在精准识别基础上突出抓好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突出抓好精准督查考核,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突出抓好精准退出,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步步为营,打牢脱贫攻坚环节基础。
   (五)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攻坚保障体系。按照“市级负责督促协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乡级承担具体责任”的脱贫攻坚责任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好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脱贫攻坚视察、巡察、督查、审计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痕迹管理,确保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加强与政府督查室、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脱贫攻坚中的督促协调责任、牵头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具体责任进行监督,纠正治理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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