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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1-00004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主题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公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序号公证机构名称简介位置联系电话负责人
1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的前身为平顶山市公证处,于1980年恢复重建,是河南省平顶山市设在市一级的公证机构,负责办理平顶山市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本处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执业公证员9人,公证员助理及行政管理人员10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启蒙路5号
0375-7081639王红
2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公证处平顶山市湛河公证处业务范围面向全市,以办理国内民事和国内经济案件为主。湛河公证处始终坚持“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目标,各项工作在全市排名前列。现有执业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1名,人员结构整体年轻,人员素质高,服务态度好,且充满活力。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小区南门0375-6158268宋倩
3河南省宝丰县公证处宝丰县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成立以来,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办理国内民事公证事项、出具公证证明,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及公证法律顾问等工作。宝丰县平宝路东段司法局办公楼一楼0375-6586366杨延军
4河南省鲁山县公证处1981年建处,属鲁山县司法局二
级机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现有执业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3名,
承办各类公证业务,具有办理涉台公证资格。
鲁山县鲁平大道西段综合执法大楼一楼0375-7653036陈艳利
5河南省汝州市公证处河南省汝州市公证处:是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单位、是河南省公证文明服务窗口单位、是平顶山市文明公证处、是汝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汝州市公证处现有司法部任命执业公证员7名,外交部、司法部批准、登记备案具有办理涉及国外、涉及香港、涉及澳门、涉及台湾公证业务资格公证员4名,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公证已全面介入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的各个方面,公证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河南省汝州市丹
阳东路
司法局院内
0375-7268816       0375-7268817 0375-7061583程海江
6河南省舞钢市公证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预防纠纷、建设诉讼,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出具公证证明,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及工作法律顾问等工作。河南省舞钢市
垭口中心路中段
0375-8256608赵卫民
7河南省石龙公证处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公证处1987年成立,现有执业公证员1名,非执业公证员1名,公证管理人员1名,公证员助理两名,目前因人员不足暂停执业。石龙区人民路西段56号0375-7665163于雪梅
8河南省郏县公证处 郏县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是郏县司法局的一个股室,隶属于司法局管理,于2017年12月28日经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郏县公证处更名为河南省郏县公证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质。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
  河南省郏县公证处秉承“恪守法律、公正为民”的服务宗旨。公证机构依法履行国家公证职能,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国内涉及民事、经济等方面的证明。
河南省郏县行政路西段0375-5161320李晓红
9河南省叶县公证处叶县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现有工作人员5名,执业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3名。现已改制为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业务。依法办理国内民事、经济及涉及台湾的公证业务。叶县公证处将恪守“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叶县叶公古街东段0375——董彦超
备注: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证处因人员不足已暂停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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