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233M/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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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等方面,突出信息工作时效性和前瞻性,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两名同志和局大数据科一名同志组成,分别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内容审核把关、保密审查和上传更新等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其下设的办公室办理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发布,必须由局各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办公室审核登记、大数据科在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以市审计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政务活动、审计动态和各类法律法规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维护市审计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将局办公室的信息宣传、文秘、文印等电子数据“集散地”作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重点部位,要求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实行考核结果内部通报制,确保信息公开职责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局办公室组成人员的监督职责。设置领导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投诉信箱等,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定办理权限和办结时限,保证举报渠道畅通。2020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事项。
(三)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对网站进行调整完善,合理整合栏目,不断充实有关内容,重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宣传、互动交流等内容,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常有常新。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71项审计结果公告。
(四)网站建设与培训。按照上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平台有关要求,做好我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稿,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机关事务、人事任免、工作信息、公告通知、财政信息、政策法规、机关建设等。
一是行政权力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职权、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审计动态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格式,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表,每月公开一次“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审计工作信息期刊、新闻媒体、平顶山传媒客户端及其他便民渠道。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管理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没有收到和受理公众直接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51.94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待拓展和延伸,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细化公开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方面,目前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将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21年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抓好抓实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及时报送公开信息,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工作,避免出现错别字现象。
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解决以前的缺漏问题。
五是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关注社会各方需求。
六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纪律,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七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