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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2-00016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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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高位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调整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原来市政府牵头主抓,上升为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齐抓共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等。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全市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升级为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加强日常督导。在全省率先开展年度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对全市12类138个督察考评对象进行督察考评。主动公开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促提升。坚持市、县、乡三级同创,建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周例会等,压实创建责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版块,不断细化宣传方案及措施,营造浓厚氛围。2021年10月,我市通过省级初审,被推荐参加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评选。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人、物、环境”同防,严格风险人员、风险场所、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加强重点物品监测,持续提升依法科学防控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保留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3188项。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开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闭环管理,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力与水平。三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到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97.57%。梳理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213项。在全省率先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发出全省首张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一窗受理、一次申报、一并核查、一业一证”审批机制,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专期刊登我市经验做法。全市已建成35个政银通办网点,实现101个事项人工窗口办理和72个事项自助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80380件,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府工作快报》刊发。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实现16个部门100多个事项自助办理,其中失业金补助申报、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房屋维修基金征缴在全省范围内均属首创。率先开展“跨省通办”示范点建设,推动我市叶县与江苏省昆山市实现75项事项跨省通办。实施营业执照“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改革,打破地域限制,发出首张晋豫“跨省通办”营业执照。我市新华区、郏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稳定运行,全市“有诉即应”窗口稳定运行,上榜省委改革办2021年第三季度改革典型案例红榜。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PM10、PM2.5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实现“两降一增”,均优于省定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9天、居全省第3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省司法厅刊发专期信息推广介绍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经验。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235件、废止(失效)67件、修订3件。组织开展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300余项事项,全部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150余条,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截至2021年年底,市、县、乡三级共有公职律师159人,同比增长32.5%。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便民服务体制机制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减县补乡”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统筹条块执法资源和力量,各乡镇初步构建“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形成“乡呼县应”联动模式,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开展首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以“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等5个专题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选取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为典型试点单位,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指导推动宝丰县探索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制度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择优推荐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家单位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备选对象。市审计局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市统计局等5家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市本级29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办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1100余个,对市本级280余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组织对市本级1884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进行62.5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市第一批命名的8个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公开选聘20名我市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预案管理,建立覆盖各级、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除消防救援部门外,全市共有各类救援队伍481支,涉及市、县、乡镇(街道)组建的兼职抗洪抢险、森林防灭火、建筑施工等领域,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遵循“应调尽调”原则,2021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9件,立案受理125件,审理结案115件,经和解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70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成立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制定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构建以府院联动为基础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加强改进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9个乡镇(街道)工作站、282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我市提前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占比达到96.6%。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2021年,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两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推动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修订完善和落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6个领域政府信息6240余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回应关切”栏目,及时主动发布较大政务舆情回应和热点回应信息。“平顶山发布”“汝州城事”荣获2021河南政务微信影响力市县类年度十强。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市自建系统、县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2021年市统一受理平台收件38943个。持续推动电子证照汇聚,制证类型数量96种,汇聚证照数量66.16万个。完成电子证照系统与不动产、公积金等自建系统对接。开展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目录创建、数据资源挂接、订阅审核、对接调试等工作,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接口38个。完成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与省监管平台对接,稳步推进与市级监管类业务系统、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对接。完成亲清政商关系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能力,开展豫事办平顶山分厅建设工作,全年累计上线事项390项,事项使用率达100%。

十、积极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5个单位、2名个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表彰。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党内法规专项答题优秀组织单位,被省普法办评为全省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进行提档升级,命名21个全市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全市举办培训200余场,培育“法律明白人”1.5万余名。18个村(社区)经复核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高等。2022年,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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