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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政办〔2022〕4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28
  • 发布日期
  •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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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政办〔202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75号)等精神,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定位,完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责任落实,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和效益,为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坚持科技引领,夯实科学研究基础,突破关键技术,加快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坚持安全第一,健全多部门联合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坚持效益优先,围绕增雨(雪)、防雹等作业需求,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季节性向常态化转变、由抗旱型向多功能型转变、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由独立作业向区域联合作业转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组织完善、技术先进、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要突破,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稳步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服务经济社会的效益显著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总体实力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1200平方公里。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总体实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一)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围绕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大豆、油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林果、烟叶、食用菌、设施蔬菜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提升作业点安全等级水平,加大增雨(雪)、防雹作业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空中云水资源特点及生态保护和修复需求,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优化作业站网布局,加强科学作业调度。针对我市各大中型水库、黄淮流域生态建设示范区、大型水库汇水区及地下水超采区、森林和湿地等重点生态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需求,开展实验性人工增雨(雪)改善空气质量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三)加强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完善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农业农村、林业、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共享灾害风险、灾情、灾害预测等信息,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立重大活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储备,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完善军民联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提升联合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平顶山军分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一)提升精密监测能力。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布设地面云降水探测设备。加强“天基—空基—地基”观测资料融合应用,提升云水资源精细化探测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二)提升精准作业能力。配备增雨型无人飞机,建设平顶山鲁山机场作业飞机专业保障设施。建设集监测、指挥、作业于一体的高标准作业站点,加大冰雹多发路径作业站点密度。搭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平台、空域申报平台、区域联防工作平台。建设市、县两级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提高云降水预报的精细化程度和作业条件预报的准确率,引进应用融合多种云降水参量的条件识别、跟踪指挥、任务调度技术和系统,提高作业指挥的科学决策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三)提升地面作业能力。调整优化地面作业布局,积极推进一级固定作业点建设全覆盖,加快高炮等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配备烟炉、聚能空气炮和高性能机动火箭等作业装备。配备作业监测、指令接收、作业实施、物联网监控、作业信息反馈等装置,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保障的作业力量。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沙河、汝河流域水源涵养地及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基地。强化云降水和人工影响天气观测应用,加强对风云卫星、相控阵雷达、激光雨滴谱仪等气象观测设备的资料应用,对云系结构、雷达回波、降水现象等进行综合观测分析,研究不同降水过程的降水机制和降水效率、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人工增雨(雪)作业对降尘减霾作用效果,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水平。创新科研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以重大保障服务需求为引领,加强跨部门合作、局校合作和局企合作,积极推进各级研究成果应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的科学性、精准性。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部门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运行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体系,制定安全责任清单,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部门协作的人工影响天气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公安、气象部门要按照豫政办〔2022〕7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职责任务,共同做好弹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平顶山军分区协助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弹药仓储问题。公安部门指导临时弹药库治安防范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平顶山军分区、市公安局

(三)筑牢安全作业基础。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质量提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评估和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推进基层作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作业安全水平。依法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和备案。严格落实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平顶山军分区等部门

(四)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弹药运输、作业过程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预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

五、健全工作机制,提供支撑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业队伍管理、安全监管等职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评优评先。

责任单位:市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多方协调联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科技研发、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切实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预算。完善市、县共同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展飞行作业实行收费优惠或减免。探索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生态修复、水库蓄水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作业人员考核聘任制度,按规定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管理人员津补贴、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政策。开展技能竞赛,建立创新团队,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队伍素质。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员队伍。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五)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防灾减灾基地、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升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认识。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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