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1〕3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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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的通知

平政办〔202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招商选资工作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认定办法,科学评价引资成果,激活县域招商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紧紧围绕“一极两高三优四提升”发展目标和“四城四区”建设,强化县域招商选资工作,突出招大引强、督导问效,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为目标,不断拓展招商选资广度深度,提高招商选资质量水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选资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内容和权重设置突出招商选资质量和开放水平。

(二)定量考核、便于操作。力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指标可量化、有可比性,考核结果直观反映各县(市、区)招商选资水平。

三、考核评价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考核评价内容包括6类17项指标。

(一)“三个一批”活动签约项目及落地情况(权重40%)。

1.项目谋划情况。

2.签约项目数量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占比。

3.签约项目履约率及资金到位率。

4.签约项目开工率。

(二)“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工作进度(权重20%)。

5.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绘制“四张图谱”、开展“四个拜访”情况。

6.依托“四张图谱”“四个拜访”引进项目情况。

7.实施“四个拜访”开展招商及大员招商情况。

(三)各类活动项目签约及落地情况(权重10%)。

8.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型招商活动签约项目金额。

9.参加市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金额。

10.签约项目履约率及资金到位率。

11.签约项目开工率。

(四)重大项目落地情况(权重10%)。

12.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头部企业、中央直属企业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

(五)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权重15%)。

13.引进省外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14.吸收外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15.对外直接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六)招商选资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权重5%)。

16.招商选资工作相关政策、谋划及推进措施。

17.招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

五、考核评价计分标准

(一)所有考核评价对象按照核实数据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每类指标的第一名认定指标折算分为100分,以后各名次数据除以第一名的数据乘以100,即是各名次的指标折算分。

(三)所有考核评价对象的指标折算分乘以该指标的权重即是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四)各县(市、区)须按时提供真实详细的考核评价指标素材,杜绝弄虚作假。截止时间未上报指标素材的,计零分;发现一次虚报的,年度考核总分扣10分。

六、考核评价组织

招商选资考核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半年自评、年度考核”,具体工作由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

七、结果应用

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大员招商情况、引进省外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每季度通报围绕“四张图谱”开展“四个拜访”招商成效和“三个一批”活动开展情况。年中,各县(市、区)要按照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结果。年度考核按6类17项指标总分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总分低于7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

对于引进10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市政府按照投资总额1‰的额度奖励项目工作专班。项目开工时兑现奖励总额的20%,达产时兑现30%,达产2年后兑现剩余的50%。

各县(市)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分,各区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评分。半年考核领先的,在全市大会上介绍经验;半年考核落后的,在全市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年度考核位列最后一名的,其党政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说明情况。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平顶山市招商选资考核评价体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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