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1〕2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02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的通知

平政办〔202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徐开东104名同志为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pdf

2021年12月16日



申报条件 

(一)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在德、能、勤、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获得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 下(197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 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和省内外科技发展态 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 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 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 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 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 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市级科技 进步或市级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位) 或二等奖(排 名前三位) ;

3.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4.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 文索引)、EI( 工程索引)、ISTP( 科技会议录索引)等国际著名检 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完成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CN、1ISSN 类学术期刊独 立完成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省或省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7.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 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 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 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申报材料

( 一) 推荐报告1份(正式文件) .各 县( 市 、 区) 所属单 位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出具推荐报告;市直单位由其业务主管 部门出具推荐报告;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单位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 位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必须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所在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和公示时间等,并随 附公示证明资料(网上公示的,提供显示网站地址的网页截屏复 印件;现场公示的,提供公示现场照片) .

( 二) 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 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加盖单位公章。

( 三) 被推荐人选证件: 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书、最高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 近一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近三年来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不能申报.提供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不予认可) ,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四 ) 被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 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五) 被推荐人选五年内出版的论著、论文原件,并提供论 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的复印件各1份。

( 六) 填好并盖章的《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 登记表》《民主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平 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一览表》各1份,《同行业专 家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意见表》原件2份(需2名同行 专家推荐) ,同时报送电子版.

( 七) 需要装订的复印件,都要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所属县(市、区) 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 审核人需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否则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袋上注 明"2021 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材料”字样,并注明 人选姓名、单位、所属县(市、区) 或市直机关名称。

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可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官网(www.hapds.ssgovcn)   “资料下载”栏、或平顶山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pdszj.ghlearning.com) “下载中心"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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