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的批复
平政文〔2021〕76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平顶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的请示>》(平环〔2021〕163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由你局编制的《平顶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
望你局接此批复后,会同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切实组织好《平顶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确保《平顶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版)》落实到位。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