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2021〕1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6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平政〔202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166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把握新要求、新机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贡献力量。


附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pdf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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