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2021〕1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11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给杨建设等7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7-08 浏览次数: 浏览

平政〔202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农村信用社是“金融豫军”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主力军。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对于我市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化解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4月30日,经河南银保监局正式批复同意,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组建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农村信用社改制审批权限下放后我省获批的第一家市级农商行。在合并组建过程中,杨建设等7名同志秉持“姓农”宗旨,把稳改制方向,合力破解难题,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以“钉钉子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改制任务,为我市农村金融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提供了经验借鉴。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局长杨建设、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主任徐峰、平顶山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马鹏飞、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吕文卿等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姬淑玲、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李刚、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平顶山市办公室改革办负责人刘松雅等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全市广大干部要以杨建设等7名同志为榜样,勇于攻坚,主动作为,努力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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