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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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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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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开展和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我局网站上查阅。我们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局领导信息、各机构职能的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继续完善我局网站,将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二是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热线,每天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及咨询。三是与相关媒体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他们的报道予以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将于生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凡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开后不会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几类范围之内的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平顶山市旅游政务网网上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清楚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后即可得到受理。另外,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进行申请。我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审查、登记后必须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4)不属于市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我局还在网站、公示栏上公布了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案件。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自查情况看,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但也存在工作经验欠缺、信息清理难度大及人员紧缺等问题。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局将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旅游行政机关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化系统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游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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